根据安徽《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202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实行考前考后核查机制。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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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安徽省住建厅也发布考后审核公告,点击此处查看公告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