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21年广西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为10月29日10:00至11月3日23:00.
关于做好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桂建注〔2021〕20号
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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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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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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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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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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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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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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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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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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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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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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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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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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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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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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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11月13、14日举行,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场设在南宁市,各地应试人员集中到南宁市应考,考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大纲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已由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网站(网址:www.creva.org.cn)下载。
(三)考试方式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书写2种方式作答。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二)关于我国港澳台居民报考问题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考试报考程序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广西的报考人员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10:00至11月3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cic.net/gxzczx/)快速通道中“考试考核”栏目(网址:http://www.gxcic.net/gxzczx/Express.aspx?id=122),进入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等准确无误,报考信息提交前,填报信息可自行修改,打印报名表后不能做任何修改。
3.考生承诺。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生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收回合格证书,伪造证件的违纪人员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请报考人员报名前浏览相关规定。
(二)收费方式
为保证该项考试平稳过渡,本年度考试收费实行先考试后收费方式,考生报名考试成功即视为承诺事后按经核定的缴费标准缴纳费用。缴费事项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务必正确填写手机号码、缴费单位抬头名称、科目数、金额等;不需要单位报账的考生,其缴费单位抬头也可填写本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可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一旦确认将无法再做修改,请务必慎重填写)。考生按要求缴费后,我中心按网络缴费单位名称、科目数、金额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电子发票,不予变更开具其他单位名称及内容(含个人注册账户缴费),考生收到开票短信后可打开短信提供的相关链接查询或打印电子发票。如考生未按要求缴费,其本年度考试成绩作废,并将被禁考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
(三)报考资格条件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考试报名条件由报考人员通过网络告知承诺方式自行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网上报考材料一经网上确认,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网上认可该报考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符合报考条件。
考试机构和注册机构将加强考中考后的监督检查力度。报考人员或报考单位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虚假或不符合报考要求材料的,任何时候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报名期间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将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为报考单位不诚信原因的,将记为单位不诚信行为入库、并停止该单位报考资格1年。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1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9:00。考生可登陆登陆“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cic.net/gxzczx/)快速通道中“考试考核”栏目(网址:http://www.gxcic.net/gxzczx/Express.aspx?id=122)进入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纸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各项要求,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考生违纪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和考试纪律严肃处理,并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考生严重违纪行为,将禁考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凡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者以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者,2年内均禁止其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卷的考试答卷,按成绩无效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铅笔、橡皮、水性笔、钢笔等必备工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笔记本及其它纸质材料。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计时工具(如手表、电话手表、电子手环、智能穿戴设备)等进入考场,已带的要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不得带至座位。寻呼机、移动电话、计时工具(如手表、电话手表、电子手环、智能穿戴设备)等要切断电源,否则,按违纪处理。
特别提醒:手机等应禁止携带物品必须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进入座位(无论在桌面、抽屉、口袋或座位附近其他位置均按违纪处理),考试期间无论考生是否查看均按违纪处理(如查看按严重违纪处理、禁考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
(三)考生入场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考试当日“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得前往(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请考生提前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考试当日要求“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考生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无接种禁忌的考生要求做到应接尽接。如考生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服从防控指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为严重违纪(禁考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对故意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将从严从重处罚。
2.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严禁“广西健康红码”人员参加考试;“广西健康黄码”人员转“绿码”前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考试前6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人脸识别检录、体温检测、健康码智能防控筛查。“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凡在人脸识别检录中发现冒名顶替者,或未接受人脸识别检录而进入考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为严重违纪(禁考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
4.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为严重违纪(禁考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二)考后公示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成绩滚动办法及往年保留成绩衔接
1.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2.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2021年考试本年度已组织、考生报名后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无法顺延。
原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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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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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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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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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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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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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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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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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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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有保留成绩且有原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有两种选择:一是保留上一年的考试成绩,参加《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考试;二是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个科目考试。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考补充说明》。
(四)考试证书办理事宜请留意我中心网站考试考务栏目通知。
(五)我中心不组织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也不搭售任何考试教材或资料。
(六)考务联系电话:0771—5583251,5786519(办公时间:南宁市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考补充说明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考补充说明
一、关于报名条件
根据资产评估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规定,报考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自2021年起,报考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同时,采取“老人老办法”,做好老考生报名衔接工作,即2021年前报考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有效保留成绩的应试人员,报考条件按原报名条件执行。若在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没有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再次报名时,需按新制度执行,即应当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关于有保留成绩的考生是否符合免试资格的问题
新考试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原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新办法实施之后,可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科。
此类考生如2020年有保留成绩且对应至《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个科目,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按对应关系转化而来,而不是新考试办法通过参加考试取得的,所以其不能依据保留成绩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此类考生有两种选择:一是保留前三科成绩,参加《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考试;二是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个科目考试。
同理,2020年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如果有原土地估价师证书,也是两种选择:一是放弃保留成绩,申请免试;二是保留成绩继续有效,报四科中未过的科目。
三、关于老考生的保留成绩有效期限
有部分科目保留成绩的老考生,2021年度报名后,剩余科目需在2021年一次性全部通过,方能获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若剩余科目未全部通过,则参加2021年考试且通过的科目成绩按4年有效期滚动,2020年度保留成绩失效。
有部分科目保留成绩的老考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未报名参加2021年度考试的,其2020年度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四、关于考试大纲及用书
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下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根据考试大纲确定的考试范围,我会组织专家编写了相关考试辅导教材,供报考人员复习备考之用,但不作为考试指定用书。报考人员可查阅建筑工业出版社官方网店,根据需要自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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