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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十二: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2019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十二:实地查勘估价对象,房产估价师中很多考生为此苦恼不堪。其实没有必要这样,我们只要对这些知识点多加注意,而且对知识点做好筛选和提炼,有的放矢地去学习,备考效率就会有所提高。今天,建设工程教育网就为大家梳理了2019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十二:实地查勘估价对象,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一、实地查勘的重要性

  实地查勘是指估价师亲自到估价对象现场,观察、检查、记录估价对象的状况。

  二、实地查勘的工作内容

  感受区位优劣、核对估价对象具体情况、观察估价对象内外部情况、拍摄影像资料、调查历史使用状况、周边及当地同类房地产市场行情、补充搜集资料。

  三、实地查勘的实施和记录

  在实地查勘时,一般需要委托人和被查勘房地产的业主等当事人到场,估价师要形成《实地查勘记录》 。

  完成查勘后,估价师应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并尽量要求委托人和被查勘房地产的业主等当事人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名或盖章确认。

  征收评估的实地查勘记录,应由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实地查勘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如果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有房屋征收部门、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在估价报告中说明 。

  【单选题】下列关于实地查勘估价对象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房地产估价师应亲自到估价对象现场,对估价对象的坐落、用途等情况进行核对

  B.房地产估价师应亲自到估价对象现场,拍摄反映估价对象外观状况的影像资料,内部状况可不拍摄

  C.房地产估价师应亲自到估价对象现场,感受估价对象的位置、交通、环境景观等的优劣

  D.估价对象为已经消失的房地产,房地产估价师也应去估价对象原址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实地查勘的工作内容。实地查勘的工作内容之一是拍摄反映估价对象内外部状况以及周围环境或临街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参见教材P408。

  【单选题】房屋征收评估中,若被征收人拒绝在估价师对估价对象的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当由( )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A.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B.与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C.公证机关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D.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实地查勘的实施和记录。征收评估的实地查勘记录,应由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实地查勘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如果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有房屋征收部门、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在估价报告中说明。参见教材P408。

  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时间为10月的19日和20日。目前距离考试还有很长的一段是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抓紧时间购买教材准备复习,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机会。需要复习资料的同学可以登录建设工程教育网来了解。 免费复习资料>    免费试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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