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06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鞍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05]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的考务工作,现将具体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日期:2006年1月9日—13日。
2、收费标准:考务费每科57元,报名费每科10元。
3、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条件,并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规定程序交费,得到报名成功信息后视为申报成功(详情请参阅鞍山人事人才网站主页《网上报名指南》)。待考生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发放资格证书时进行资格审查,凡因报考人员误报、瞒报或其它原因造成后果,均由考生自己承担。
考试报名程序:考生登录鞍山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asrs.gov.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栏目———填写报名信息——网上交费(须先办理工商银行灵通卡或牡丹卡或办理建设银行的储蓄卡)——报名成功确认。
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2月8日至10日持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市人事局西楼服务大厅5号窗口领取准考证。老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上年度档案号,漏填错填往年成绩作废,责任自负。考生报名后请于2006年4月15日至5月10日通过电话16840165或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考试地点、考场和考号。
二、考试时间
5月13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报名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四、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五、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将于2006年8月5日以后公布,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滚动);报考两科(免试两科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六、有关问题
1、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2、在四个考试科目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草稿纸由考点发放,考后收回。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作答,可用试卷卷本作草稿纸。
3、有关考试教材事宜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4-23974407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2、参考人员必须符合报名条件、具备报考资格。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