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06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佛人考函〔2006〕14号
关于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广东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关于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30号)文件精神,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6年9月9日至10日举行。现将我市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 gd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 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9时起至5月12日17时截止。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开通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该预报名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填写)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50K,与提交的照片须同版)等步骤。市直和各区的考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须按工作属地原则再进入佛山市直或各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名确认”时间:佛山市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06年5月8日至12日。
3、“报名确认”地点:按工作属地原则,各区报名确认地点在各区人事局,市直单位报名确认地点在市人事考试中心(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地址: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联系电话:83874123 83874124)。市直和各区考生或单位(集体报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上述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见附件。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9月9 日 | 上午 9:00 - 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 2:00 - 4: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9月10日 | 上午 9:00 - 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下午 2:00 - 4: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各考点配发草稿纸,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 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站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目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佛山市财政局,银行账号:2013021009026300844,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三)有关考试用书和考试大纲的征订以及考前的培训工作,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另文通知。
附件: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2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8日。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二、 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3、2张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免试部分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2科”)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的时间证明一份;
5、上年度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