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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06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2006-04-14
普通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6〕90号

各市(州)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精神,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6号)安排,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9月9-10日。

  9月09日上午09:00-11:30考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考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10日上午09:00-11:30考安全生产技术(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自备计算器)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考试成绩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4月20日至5月31日。各市、州于6月10日前将报名软盘(含照片库)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属地原则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上www.scpta.gov.cn下载打印《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当地人事局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1段1号413房间,联系人:王兵,电话:028-86633113)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网址:www.scpta.gov.cn,联系人:李文利)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报名手续。

  各地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33.注册安全工程师 4.考4科 01.注册安全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3.安全生产技术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考2科 01.注册安全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为了便于考后信息统计、分析,从今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五、全省考场统一设置在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有条件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无条件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领取准考证。请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务必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考生。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严禁将电子记事本、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普通函数计算器(静音、无编程、无编辑功能),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场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七、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317号和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客观题每人每科收考务费5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62元,各市、州按报名人数每人每科留存5元,其余经费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上缴人事部和考务支出。

  八、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的征订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有关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另文通知。

  九、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领导,各有侧重,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在组织报名及考试的各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考条件、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OO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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