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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0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6.12-23日报名

2006-06-12
普通
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06年6月12日至6月23日

  渝人考[2006]43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国土房管局(国土局、房管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62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6年6月12日—6月23日。

  二、考试专业名称、时间、科目及代码

专业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科目代码
10月14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2
10月15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3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4
10月14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2
10月15日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3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4

  三、报考条件

  ㈠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㈡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第七条的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㈢  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名要求

  ㈠  报名卡报名程序

  1.考生须按要求认真填涂《重庆市    资格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注明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的经历)盖章后,携带学历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和1寸黑白近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务必检查《报名卡》内容填涂正确,照片无遗漏并保证质量,《报名卡》填写须字迹工整、清晰。

  续考考生凭往年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携带1寸黑白近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可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必须在《报名卡》上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成绩滚动档案号,否则上年度考试成绩无效。

  2.考生或被委托人填涂《报名卡》信息须完整准确,不能漏填、错填。否则,责任自负。

  ㈡  现场摄像报名程序

  1.考生须携带报名要求(一)款1条中规定的证件和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考生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www.cqpa.gov.cn)“人事考试”中下载“考生报名条件证明”),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

  2.考生委托人,被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1寸黑白免冠近照(1张)和报名要求㈠款1条中规定的证件以及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㈢  各报名点以考生身份证与考生本人(像片)进行核对,必须一致。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单位证明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填涂的《报名卡》和现场摄像报名校对单上的姓名、学历、专业、科目、身份证号码核查准确无误后,请考生在《报名卡》和现场摄像报名校对单上签名确认。

  五、报名地点

  ㈠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创世纪宾馆六楼,联系电话:89077188、89078888-8520)。

  ㈡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联系电话:67765252)。

  ㈢  重庆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704室,联系电话:68770085)。

  ㈣  重庆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联系电话:65410804)。

  ㈤  重庆市继续教育协会(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55号机械大厦8-3号,联系电话:63619615)。

  ㈥  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㈦  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地址:渝中区人和街74号4楼,联系电话:63654185、63654182)。

  ㈧  南岸区人事局职改办(地址:南坪福天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62986606)。

  ㈨  万州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58233611.

  ㈩  涪陵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2227363.

  (十一)黔江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9223183.

  六、考试收费标准

  ㈠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㈡ 新考生每人收取滚动考试档案管理费20元。

  七、考场设置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八、其它要求

  ㈠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㈡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㈢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均须使用 2B 铅笔和橡皮,由考生自备。

  ㈣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㈤ 考试成绩管理,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中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㈥ 报名点报送《报名卡》或现场摄像报名信息数据要求:

  1.报名点在报送房地产经纪人《报名卡》或现场摄像报名信息数据中,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考生必须持主管部门审核(在《报名卡》或“考生报名条件证明”的审核意见栏予以注明)确认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或资格证书号以供查验。

  2.报名点报送《报名卡》或现场摄像报名信息数据的同时,报送姓名有异体字的考生名单,要求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2张。

  ㈦ 各报名点务必于6月30日前,将《报名卡》或现场摄像报名信息数据以及《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一并交清报名考务费。

  ㈧ 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06年9月25日后。

  ㈨ 本市其它未设报名点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文件,积极做好考生到报名点的参考报名工作。

  ㈩ 办证时间和要求。考生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询《国家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上的办证时间和《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办理证书。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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