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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07城市规划师考试5.20起报名

2007-05-14
普通

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建设局(委)、市级有关部门,各驻蓉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1号)和川人办发[2007]121号文件精神,受市职改办委托,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名时间:2007年5月20—6月20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7年10月10日—17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0—21日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OO—4:30《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5:00《城市规划实务》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相近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

  (二)、免试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1987年(含1987年)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2年。

  (2)1984年(含1984年)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7年。

  符合上述部分科目免试条件,并在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必须审查学历和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年限。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报名程序

  报考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下载区可下载)后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携带本人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照片二张,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身份证到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地址:五丁街 2号规划局办公大楼五楼512号人事处,咨询电话:83190187,联系人:汤老师)进行资格审查、签字并加盖公章,审查合格后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报名手续(地址:中南大街56号考试中心2楼(红照壁与老南门大桥之间)咨询电话:028-86150138、86150148、 86150248、86150348.网址:www.cdpta.gov.cn.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国家计委计价办[2000]839号和计价格[2000]546号的规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考客观题考务费每科102元,考主观题每科144元。一经报名,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教材

  有关考试教材(参考资料)的征订、发行和考前培训工作均由四川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组织,报考人员自愿参加培训,购买教材,有关事宜由省建设厅另行发文通知。

  六、注意事项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其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29.注册城市规划师
2.考二科
01.注册城市规划师
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4.城市规划实务
4.考四科
01.注册城市规划师
1. 城市规划原理
2.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3.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4. 城市规划实务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今年实行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监考老师须提醒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存储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附件:一、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与免试科目申报表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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