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二OO八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606号)和《贵州省建设厅厅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第十八期),结合我省实际,确定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现予以公布。请登录贵州建设厅网站()查询。
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50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52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公路工程 |
各科目均为120分 |
52分 |
| 水利水电工程 |
52分 |
| 市政公用工程 |
52分 |
| 建筑工程 |
52分 |
| 矿业工程 |
52分 |
| 机电工程 |
52分 |
附件:200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和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