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5月12日-30日报名
关于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8〕37号)规定,现将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9月6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8日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9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0月18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9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四)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8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9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五)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0月19日
9:00-11:3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4:00-16:3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六)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1月8日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9日
9:00-11:3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考试报名
2008年上述执(职)业资格考试均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各类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具体安排如下:
1. 报名网址: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
2. 报名时间: 5月12日—5月30日。
3. 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时间: 6月2日—6月6日(不含星期六、星期日)。
4. 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缴费地点:
(1)威海市直(含高技区、经技区):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府六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631-5226025;
(2)环翠区:环翠区人事局科干办,电话:0631-5224845;
(3)荣成市:荣成市人事局科干办,电话:0631-7561527;
(4)文登市:文登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631-8981706;
(5)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631-6651690.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准考证打印
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登录山东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
参加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资格考试的考生可登录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两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考生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已经过适当修订、调整,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继续采用网络阅卷。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工作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安科院发行部,邮编:100029,电话:010-64965024,64983840,网址:http://www.chinasafety.ac.cn/shop/INDEX.ASP.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请通知应考人员注意以下变化:
1、《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www.ceca.org.cn)下载。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前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10-63906433,网址:www.jhpress.com)
(三)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新出办[2002]718号)第十六条,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该规定发布的五年时间内未能通过考试取得出版职业资格的人员,从2008年起不再免考“出版专业基础知识”,须参加“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培训及教材征订工作由出版部门负责;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参考用书可与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联系。
五、考试收费
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196号执行,即造价工程师每人每科57元(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按两科收费),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每人每科58元,出版专业每人每科60元;注册安全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每人每科62元。
附件: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略)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略)
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略)
4.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略)
5.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略)
6.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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