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参加资格抽查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现对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人员范围
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淮北市成绩合格人员共计321人,按照省厅要求现抽查30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核查(名单见附件)。
(一)审核时间:2023年8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审核地点: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服务大厅审核窗口(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
(三)审核方式:考生或代理人现场递交材料,现场审核材料,现场反馈结果。
(四)审核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审核的,需持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考生相应学历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认证相关材料。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已取得的监理工程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注意事项
1.坚持实事求是。考生应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对通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通过审核取得资格证书的,一经发现按照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技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按时参加审核。考生或代理人应在规定的时间携带完备审核材料参加现场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审核材料参加现场审核,或提交审核材料不符合“考务通知”报考条件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上报省级行政部门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0561-3881256(市人社局专技科)
0561-3021176(市住建局人事科)
附件: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淮北市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名单.xlsx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