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日)向市人社局专技办(电话0556-5897205)或市人事考试院(电话:0556-5347331)书面或口头反映。
公示无异议的,请于1月31日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个人领取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单位领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并附领取人员名单)领取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请到安庆市建筑行业协会,联系电话:0556-5514205)(各考生请记住公布名单上的编号,以便于领取证书)。
安庆市人事考试院
2018年1月24日
—— 相关附件——
2017年监理第三批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