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发放,请安排人员统一前来办理。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证书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一、办理地点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东昌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咨询电话:0635-2189976.
二、办理时间
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3.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需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4.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的《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可在附件下载,用A4型纸张打印,需贴一寸照片)。
附件: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