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要点】
·对象: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原因:自然事件和意外事故
2.2 第三者责任险的概念
凡在工程期间的保险有效期内,因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难点】谁是“第三者”
·工地及邻近地区的与工程无直接关系的人
·一定不是工地参建相关主体的员工
·保的是工程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不是第三者给工程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