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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复习要点:停业整顿

建设工程教育网 2013-08-11
普通

  【提问】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不对吧?

  【回答】学员ZGL196812@jianshe99.com,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您好,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二)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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