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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10-22
普通

  缔约过失责任是针对合同尚未成立应当承担的责任。

  1、合同尚未成立:这是缔约过失责任有别于违约责任的最重要原因。

  2、缔约一方受有损失:损害事实是构成民事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3.缔约当事人有过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方应当有过错,包括故意行为和过失行为导致的后果责任。

  4.缔约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缔约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该损失是由违反先合同义务引起的。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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