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与审批
1.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才能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
(6)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7)有关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证明材料。
取得专业资质的企业申请晋升专业资质等级或者取得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综合资质的,还应当提交企业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监理业务手册》及近两年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2.资质审批
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通信、民航等专业工程监理资质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有关部门应当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初意见审批。
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资质有效期届满,工程监理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有效期延续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