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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企业监督管理:撤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情形

来源于网络 2015-04-01
普通

工程监理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

(3)违反资质审批程序作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

(4)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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