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复习要点: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教育网
2013-08-05
普通
【提问】在听老师讲课中,关于质量问题处理程序中的“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是由监理工程师编写。而教材121页图6-1中的“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是“要求责任单位提交质量问题处理报告”。请问到底应该谁来编写“质量问题处理报告”?
【回答】学员您好:
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的规定,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叫质量问题,5000以上的叫质量事故。出了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都要处理。处理后要写出处理报告。在监理的教材上,明确提出: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由事故单位编写,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由监理单位编写。教材P121图61中“要求责任单位提交质量问题处理报告”与P122页叙述存在矛盾,应该以文字叙述为准。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责任编辑:风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