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人事考试网公布2016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考务通知
摘要:网上报名时间:7月25日-8月5日;缴费时间:截止至8月10日;准考证打印:9月16日—22日;现场确认时间:新生和报考“增报专业”于8月5日-6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6〕213号文件通知,现将我市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确定于9月24、25日两天。考场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⒈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⒊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⒋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名组织及程序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请访问“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网址为www.zjrsks.com.cn,报名时间为7月25日-8月5日,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0日。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4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四)凡新考生和报考“增报专业”人员,须在8月5日-6日将有关材料送至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技培中心,松盛花苑对面)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在8月10日前完成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才算报名有效。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上午9:30-12:00,下午3:00-6:00。咨询电话:84432609、84425552。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新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非全日制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5)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近期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需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
2.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9月16日~22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教材征订
有关教材征订可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联系。联系地址:桃花坞路255-30号2号楼404室,联系人:马艳,联系电话:84403817七、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于12月30日前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技培中心1号楼102办公室。
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