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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_一级建造师法规

2019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已经上市,一级建造师报名也将随之而来,考生们也都进入学习阶段,提前为考试做准备,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建法规法院调解这一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必须双方自愿,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

■法院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效力与判决书相同(二审的或是一审超过上诉期的具有强制执行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关注点】下列案件达成协议,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其它

【2017年试题】关于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只能由审判员一人进行调解

B.人民法院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解

C.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D.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E.调解书一经制作,即发生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调解的规定。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选项E错误,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大家提供的一建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教育网将持续关注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信息。更多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内容,尽在建设工程教育网一级建造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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