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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关于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暨资格复核通知

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暨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复核工作,现将该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共969人(详见附件1),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或已到线下提交材料进行资格核查,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1日。

(三)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65375001 65338399

举报邮箱:3510768885@qq.com

二、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采取线上复核的方式进行,对部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在考试报考时,选择告知承诺制,且报名资格在线通过审核没有到现场审核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一)线上提交材料时间

12月12日-12月15日12:00

(二)线上资格复核时间

12月12日-12月18日17:30

(三)复核结果公示时间

12月22日。

(四)线上复核流程及要求

1.线上提交材料。资格复核人员请于12月15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510768885@qq.com,邮件主题:“建造师复核+姓名”。

(1)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打印。

(4)《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表》(须单位盖章)。此表详见附件3。

(5)社保缴纳清单。

(6)未在海南缴纳社保的考生,须提交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海南的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证明等)

(五)有关提示。资格复核人员提交材料后,资格审核部门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力资源服务旗舰店-通知公告专栏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复核通过的人员,敬请关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力资源服务旗舰店--通知公告”专栏或“海南就业”公众号的证书领取通知,自主选择证书邮寄或到现场领取。

2.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可在复核期内重新提交材料接受复核;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中止资格复核,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3.逾期不提交复核资料接受复核或未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的人员,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资格复核咨询电话:65338399

附件: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3.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表

附件下载地址: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职称考试处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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