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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管理与实务复习要点:合同履行

建设工程教育网 2013-08-06
普通

  【提问】1、书上写:到货检验、损害缺陷缺少的处理、监造监理、施工安装服务、试运行服务等。

  问题:“监造监理”是什么意思,我怎么感觉前后没有逻辑性呢,麻烦了老师解答。

  2、考试中可以用黑色的0.38mm中性笔吗?因为有人说写的字细一点,会给考官老师视觉美感。

  【回答】学员120965972,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设备监造是指承担设备监造工作的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按照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对工程项目所需设备在制造和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体系进行监督,并对委托人负责的服务。进行监督的人员设定为监造监理。

  考试中一般对中性笔的粗细没有要求,细一些确实会使卷面书写相对工整一些。

  【追问】监造监理不是应该在制造过程进行的吗?怎么排到“到货检验、损害缺陷缺少的处理”的后面了,这该怎么理解,还是不按顺序的?

  【回答】学员liu39902300,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没有那么严格的顺序,您知道有这些环节即可。

  【追问】前面都已经说了到货检验,缺陷处理,设备已经到现场了,为什么还说“建造监理”呢,不符合时间的逻辑性啊。

  【回答】学员120965972,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到货检验是施工单位负责的,也就是说由接货方负责,监造监理负责监督。所以设置这个环节没有错啊!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责任编辑:草薰南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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