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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要点:提存

建设工程教育网 20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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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如何理解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怎么授课老师说租房人找不到房东交房租,将房租交予第三方公正人,是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即合同的终止?

  【回答】学员snxddz,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支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合同的制度

  租房人找不到房东交房租,将房租交予第三方公正人,是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是的,属于提存,以完成合同义务

  参考一下这个http://www.npc.gov.cn/npc/flsyywd/flwd/2002-04/22/content_293711.htm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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