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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知识点:监理人的责任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6-01-13
普通

  1.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2.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应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税金);

  3.对承包人违约,监理人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4.索赔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委托人。

责任编辑: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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