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复习: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与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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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4
普通
1.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
政府对质量监督的性质属于行政执法行为。
2.政府质量监督的职权
(1)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参与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包括资格和资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质量文件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特别是基础、主体结构、主要设备安装等施工质量;
(3)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3.政府质量监督的机构
(1)监督机构;
(2)监督人员:专科、三年以上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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