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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建工程经济: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建设工程教育网 2017-01-09
普通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承发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2015试题·多选题】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事项有( )。

A.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

B.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 、方法、程序、支付方式及时间

C.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方法

D.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方式及时间

E.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价款的约定。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2)安全文明施工费;(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6)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8)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时间;(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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