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知识点: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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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1
普通
应出席论证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责任编辑:骆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