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塔吊的安全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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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6
普通
塔吊的轨道基础和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塔吊的拆装必须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殊作业操作人员。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体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线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可靠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设立避雷装置。
塔吊的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
责任编辑:骆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