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和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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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6
普通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将事故主要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和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遇有人身伤亡时应同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并在48小时内提交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建设、维护、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责任编辑:骆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