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机电知识点: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处理的基本原则

来源于网络 2014-04-14
普通

  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处理的基本原则:

  1.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原则。

  电力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应尽量避免或减少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的损失。

  2.协商原则。

  在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时,双方有关单位必须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就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补偿等问题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3.在先原则。

  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时,优先保护先建设施的利益。

  4.依法一次性补偿原则。

  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在建设中发生互相妨碍时,损坏或迁移相应设施时,应依法给予被损坏或被迁移设施单位一次性补偿。

责任编辑:玛门

全力冲刺

高效备考方案

模拟题库

模拟真实考场

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查询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