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2015年一级建造师知识点:债权转让

来源于网络 2015-02-03
普通

1.债权转移概述

是指在不改变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基础上,享有合同权利的当事人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享有

2.债权转移的条件

(1)两个条件

①须存在有效债权,无效合同或已被终止的合同不产生债权转让

②被转让的债权应具有可转让性

(2)以下三种债权不得转让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具有可转让性

3.债权转让的效力

受让人成为合同新债权人

(1)从权利随之转移

①主合同: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独立存在和独立发生效力的合同

②从合同:称附属合同,指不具备独立性,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成立并发生效力的合同

③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关系

1)主合同和从合同并存时,两者发生互补作用

2)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法律效力

3)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般不影响主合同的法律效力

(2)抗辩权随之转移

(3)抵销权随之转移

责任编辑:lala

全力冲刺

高效备考方案

模拟题库

模拟真实考场

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查询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