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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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4
普通
1.影响公平竞争的法律责任
(1)给予警告;
(2)没收收受的财物;
(3)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资格,不得再参加评标活动;
(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与投标人先行谈判的法律责任
(1)给予警告;
(2)对单位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给予处分;
(3)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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