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单位的其他法律责任
来源于网络
2015-05-05
普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2)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3)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4)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la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