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

来源于网络 2015-05-05
普通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

1.拆除工程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2.在拆除施工前15日前,报送资料至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报送备案资料内容。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领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4.爆破作业,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

相关阅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六大责任)

责任编辑:lala

全力冲刺

高效备考方案

模拟题库

模拟真实考场

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查询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