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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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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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
1.拆除工程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2.在拆除施工前15日前,报送资料至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报送备案资料内容。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领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4.爆破作业,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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