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机电工程考点: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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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8
普通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同时通知公安、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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