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建市政公用工程复习资料—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索赔的程序
建设工程教育网
2014-03-30
普通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计量支付)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方的索赔申请。
(4)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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