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的管理

来源于网络 2014-04-11
普通

  1.废止的条件

  (1)领取后3个月内开工;

  (2)延期次数为2次,每次也为3个月;

  (3)不开工、不延期,自行废止。

  2.重新核验

  (1)施工中止,建设单位在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2)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要核验。

  3.重新办理开发报告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重新办理。

责任编辑:粥粥

全力冲刺

高效备考方案

模拟题库

模拟真实考场

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查询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