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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注册申请

来源于网络 2014-04-14
普通

  1.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

  3.变更注册。

  4.增项注册。

  1.初始注册

  (1)条件(四条件)

  ①有证书——资格证书;

  ②有工作——受聘于单位;

  ③符合要求——继续教育;

  ④没有情形——无不予注册情形。

  (2)时间要求

  ①资格证书签发3年内;

  ②逾期必须满足继续教育要求。

  2.延续注册

  (1)注册有效期满后继续执业的注册;

  (2)时间在原注册期满30日前;

  (3)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3.变更注册

  (1)变更执业单位;

  (2)变更后仍延续原有注册有效期。

  4.增项注册

  (1)增加执业专业:如原注册为建筑工程,现要增加公路专业的。

  (2)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责任编辑:粥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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