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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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4
普通
1.概念
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的一种方式。
2.法律效力
(1)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可以成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
(2)和解后当事人不执行,另一方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却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3.和解的适用情况
(1)未经仲裁和诉讼的和解;
(2)申请仲裁后和解;
(3)诉讼后和解;
(4)执行中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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