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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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4
普通
1.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10.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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