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执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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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4
普通
执行中止即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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