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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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4
普通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以罚款。
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4.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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