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审判监督程序
来源于网络
2014-04-14
普通
1.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指由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关和人员提起,或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的程序。
2.再审的提起
(1)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2)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的,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3)人民检察院抗诉。
责任编辑:粥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