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一审程序开庭审理
来源于网络
2014-04-14
普通
(1)准备开庭
(2)法庭调查陈述
①当事人陈述;
②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③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④宣读鉴定结论;
⑤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
(4)合议庭评议和宣判
制作判决书并公开宣判,告知当事人上诉的权利、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的,应该在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需要再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责任编辑:粥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