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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一审程序开庭审理

来源于网络 2014-04-14
普通

  (1)准备开庭

  (2)法庭调查陈述

  ①当事人陈述;

  ②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③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④宣读鉴定结论;

  ⑤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

  (4)合议庭评议和宣判

  制作判决书并公开宣判,告知当事人上诉的权利、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的,应该在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需要再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责任编辑:粥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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