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要约的形式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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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7
普通
1.形式
(1)书面形式: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2)口头形式:(当面或通过电话);
(3)行为。
2.生效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3)书面形式的要求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4)数据电子文件形式:
①收件人指定系统:数据进入该系统的时间;
②收件人未指定系统:数据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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