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法规知识重要知识点——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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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4
普通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质押担保的当事人包括:质权人、出质人。其中,质权人就是债权人,出质人包括第三人或债务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叫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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