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5年安徽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新变化
对比安徽省2014年和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务文件,其中,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条件发生了变化:
①报考条件范围扩大
【2015年安徽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经研究确定,调整报考二级建造师资格条件如下: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
(二)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的;
(三)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的;
(四)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增项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
②资格审核更加严格
全省实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核,凡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相应年份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流水清单),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报考“增项”相应专业的考生须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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