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级建造师证书定于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5日开始发放,根据《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资格考试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考函[2020]1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采取现场领取方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免试人员提供相应的减免材料、增报专业人员提供以前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另须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发证期内不能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于每周二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点30分至4点领取。
单位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市政府A座2楼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窗口。
证书咨询电话:0419-4121055
附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doc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