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充审核的通知
按照《关于202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85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充审核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市将对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补充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第一次资格审核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复核人员和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人员(见附件)。
二、核查资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扫在一页);
2.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
3.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如学信网不可查验证书及中专学历的,请尝试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提供;
4.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报考级别为考一科或考二科人员除提供1.2.3.4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相应的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详见《202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85号)免试条件中所列资料。
6.报考级别为第二专业人员除提供1.2.3.4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另一专业的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核查安排
(一)信息发布
本次补充审核的通知信息以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为准,被核查人员应及时登录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通知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影响补充审核的,一切后果由被核查人员本人承担。
(二)具体时间安排及方式
1.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17:00(以接受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
2.审核方式: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进行。
3.资料提交方式:核查资料请提供原件扫描件,务必保证材料清晰真实完整,放置在一个压缩文件内,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报考类别(考全科或考增项),发送至电子邮箱sqszjjjgk@163.com。
(三)其他说明
1.补充审核为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最后一次审核安排,被核查人员需在11月30日前提交核查资料,因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成绩。
2.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随时取消补充审核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3.通讯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116号商丘市住建局812房间,举报、联系电话:0370—3390702。
附件:商丘市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充审核人员名单.xlsx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及原文:商丘住房和城乡建设厅